1月4日,正值新年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早早地来到四川攀枝花仁和区法院,希望能够在法院的见证下,当场支付所有拖欠款项,化解两人间持续五年的旧案纠纷。
该案系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年8月,杨某与陈某达成口头约定,由陈某为杨某建房,建房款约定为23000元,房屋于2014年10月交付后,杨某未付款,直至2015年2月,杨某才向陈某开具了一张欠条,载明尚欠陈某建房款23000元。之后,杨某仍未付款。2016年6月,陈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于2016年7月生效后,杨某仍不履行义务,陈某于2018年1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找到被执行人杨某了解情况。原来,杨某是因为房屋被甲公司引发的洪水冲毁才找到陈某重建房屋,但在房屋修好后,甲公司仍有部分赔偿款未付,加之陈某与甲公司副经理有亲戚关系,杨某认为需等到甲公司赔偿完后,才能付款。同时,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仅查询到杨某有8500元存款,穷尽各种手段后,未发现杨某有其他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在扣划并支付给陈某8500元后,便将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虽然该案已终本结案,但执行法官仍然时刻关注该案情况,定期与被执行人杨某进行联系,积极引导双方可就案件达成有条件的和解。被执行人杨某也向申请人陈某和法院表示,自己只要有能力就立刻还钱。此后,被执行人杨某陆陆续续给付了申请人陈某3000元。鉴于被执行人杨某生活较困难,申请人陈某也表示,若杨某能在2021年1月一次性支付10000元,自己愿意放弃剩余的本金及迟延履行金。于是,在法院新年上班的第一天,被执行人杨某便急忙拉上申请人陈某来到法院,当面给付现金10000元。至此,在多方努力下,这起长达五年的旧案终于执行完毕。(曾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