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筠连县法院吗?我看到了你们公告上的悬赏车辆。”
近日,筠连县法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执行线索,联合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某所有的一辆小型汽车扣押回法院。
原告彭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等6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筠连县法院根据彭某某的保全申请,对杨某某所有的川EXXXXX本田小型汽车依法进行了查封。不料,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查封车辆双双“失踪”,致使该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筠连县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发布后,举报人通过举报电话向筠连县法院提供了该查封车辆的下落。接到举报电话后,筠连县法院立即启动紧急执行预案,与车辆所在地的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取得联系,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迅速出警将该车辆扣押,筠连县法院执行法官随即驱车前往该法院办理了车辆移交手续。
据悉,待该车辆拍卖成功后,筠连县法院将按照拍卖金额的10%用于奖励提供执行线索的举报人。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悬赏和与多部门的执行联动力度,让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遁形。(刘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