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多元解纷模式调解兑现健康权纠纷

来源:屏山法院 作者:王礼婕 发布时间:2020-12-28 15:30:26

12月2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调解兑现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11月19日,屏山法院收到原告王某诉被告唐某健康权纠纷案,原告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4294.03元。

原告王某称,2020年10月13日,其在鸭池街上捡拾废品时,被告持石块无故对其殴打致伤,住院治疗7天,支出医疗费1314.03元。被告唐某辩称,2020年9月29日晚,自己在王某家捡拾废品时遭到王某殴打,为此支付了3600元医疗费。同年10月13日,在街上碰见原告时心生报复遂用石头击打原告。因原告没有赔偿自己损失,故不同意对原告进行赔偿。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联合派出所、司法所、鸭池社区多部门,组织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法官对原、被告方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派出所与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从中协调,最终被告方同意给付原告方1500元并当场兑现。

近年来,屏山法院积极构建“1+1+N”多元解纷模式,充分发挥法院、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联动作用,将多个调解资源凝聚为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以全方位化解社会基层各类矛盾纠纷为主导,以基层调解室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中转站,各调解主体相互联动,形成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王礼婕)

责任编辑:王菡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