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界市法庭在村书记和特邀调解员共同努力下,顺利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李某、蔡某诉被告李某富、李某全二人赡养纠纷案,因李某富、李某全二人不支付赡养费导致父母与两个儿子对簿公堂。2017年,由于李某全多次因赡养问题与两老发生矛盾,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后两老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月向两老支付300元,之后两个儿子按照法院判决的内容向两老支付赡养费,但在2020年时,两个儿子因为没有及时支付赡养费,原告方再次将两个儿子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特别是二老与小儿子的矛盾突出,因为其父亲亲手将小儿子的房屋屋顶、空调、冰箱全部毁坏,故小儿子不愿意支付赡养费,除非父母将自己的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并结合世间情理,在沟通时对两个儿子作了法律释明,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至于财物的损坏不是本案的审理范围,更不是不支付赡养费的借口。
鉴于本案件系家事纷争,承办法官考虑到其中一名老人行动不便,年事已高,分别联系了村书记与特邀调解员来到老人住处,在长达几个小时的调解过程,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摆证据、讲法律、说情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了解决。
该案通过借力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是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达到省时省力促和谐的良好效果,获得当事人的好评。(罗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