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4)日下午,本网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彭山区法院召开的执行工作通气会上获悉,该院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工作中,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列为法院头号工程,集全院之力全力攻坚,从2018年至2020年12月23日,共受理执行案件1972件,已执结1941件,结案率98.4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68%,终本合格率100%,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亿余元。
一是不断深化执行大格局,凝聚执行攻坚强大合力。依托执行联席会议和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加强内外联动,提升工作效率。今年与区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彭山分行、区公安分局等13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召开了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执行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共享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体系,执结涉金融案件18件,到位资金1463.3万元。与保险公司合作签订协议,积极探索 “救助+商业保险”工作机制,提高救助额度和救助效率。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执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树立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三优先”原则,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共受理涉民生案件284件,到位616.13万元。切实开展“打财断血”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建立涉黑恶案件财产移送、立案、执行“绿色通道”,组建两个执行小组,对涉恶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深挖细查;与刑庭无缝对接,建立涉案财产移送机制、提前介入机制。至12月中旬,45件渉恶案件全部执结,确保“黑财清底”,消除恶势力再犯经济能力。
三是创新优化工作模式,提高执行团队实战能力。坚持问题导向,重塑实体保障、集约服务、监督管理、指挥调度、决策分析五大体系,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提档升级。充分发挥移动执行平台作用,提高“智慧执行”APP上线率,提升舆情监管水平,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保证当事人留言及时回复、执行线索及时核查、执行投诉及时处理。成立执行事务中心,制定分权、分流、分段“三分”办案机制,树立“收案、实施、结案、归档”4个环节、37个节点的执行流程,逐一明确职责任务和办理要求。通报指出,实行以来,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减少47天。
接下来,彭山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耕细作,不断推动执行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改革,努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出坚实步伐。该院相关领导表示。
案例1:失信联合惩戒
因被告郑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华港饲料有限公司向彭山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在采取一系列常规措施后,郑文明依旧没有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遂对郑某名下车辆进行登记式查封。今年5月15日,被执行人郑某在驾车经过蒲江县交警大队设置的检查卡点时,其车辆信息被捕捉并触发警报,随即被值班交警拦下,并通知彭山区人民法院扣押移交。彭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赶到蒲江县交警大队,对扣押车辆办理了移交手续。郑某当场表示,将回去尽快筹措资金,尽全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典型意义:通过交通监控系统自动比对、识别当事人随后系统进行自动锁定并触发报警,能够第一时间锁定失信被执行人。多部门联动的失信惩戒措施机制真正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发挥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动惩戒威力,极大地推进了破解“执行难”工作的进程。
案例2:善意文明执行
因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彭山珠江村镇银行将罗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判令罗某于判决生效后支付珠江村镇银行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罚息,珠江村镇银行对罗某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罗某依旧拒不履行,彭山珠江村镇银行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罗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彭山法院启动了对罗某抵押房产的评估拍卖,罗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并将其70岁患有癌症的父亲接到家中对抗执行。面对这一特殊情况,彭山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向其宣传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同时考虑到此房为被执行人罗厚彪唯一住房,家中老人又身患绝症,彭山法院又多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申请人同意该房屋拍卖后,给被执行人留6年的房租。通过以上工作,罗厚彪最终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期间,该房屋顺利拍卖,执行回案款136余万元。对于剩余案款,罗厚彪与申请人珠江村镇银行达成长期还款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
典型意义:本案中,依法因腾退房屋的被执行人家中存在老人身患绝症、年事已高等情形,如果简单地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可能激化矛盾引发一系列问题。在本案中,执行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帮助被执行人解决后续问题,用柔性执法彰显了司法温度,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余若薇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