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社会引领示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精品案例,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有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1月15日下午,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刘源出席。四川日报(四川在线)、四川法治报、四川经济日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网、内江长安网、内江日报、内江市广播电视台等九家媒体参加。
新闻发布会由内江中院宣传联络处李嘉主持。内江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颜华向媒体发布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内江中院政研室主任郑强发布了2019年度优秀司法建议。随后,参会媒体记者以“十大案例的典型性是什么?有何意义?”“这次十大典型案件中有涉及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案例,内江法院是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请具体介绍下今年司法建议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为题作了提问,新闻发言人一一作了回答。
据介绍,近年来,内江中院典型案例始终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始终坚持关注民生,始终坚持回应社会难点痛点问题,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记载、见证了内江法治建设进程。往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维护社会秩序类,入选2014年《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类,入选全省201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的“涉嫌故意杀人发回重审宣告无罪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类,入选2019年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典型案例”;规范工程领域类,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保护妇女儿童类,入选2016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的“遭受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保护环境资源类,入选2016年全国法院矿业权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矿业权民事纠纷案”;打击校园欺凌类,入选2017年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的“起诉学校疏于管理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选2017年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的“破产重整案”等一批案例。
内江中院于2019年9月首次启动了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着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形象,与省法院征集201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同部署,在全市两级法院择优推荐出裁判结果公正、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对社会公正、社会诚信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法院共征集各类典型案例116件,经初步筛选后,内江中院对备选案例进行了全面、深入讨论,通过层层筛选,经审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了刑事案例5件、民商事案例 3件、行政案例1件、执行案例1件,涵盖各主要审判类别,聚焦名誉权保护、毒品犯罪、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关注热点,充分突出其典型性、前瞻性和引导性。
【新闻链接】十大典型案例具体包括: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樊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加大产权保护,依法保障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古某某诉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某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使用与“大润发”注册商标相同的店招被判侵权案;净化网络环境,晏某某发布抖音短视频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名誉被判侵权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击利用合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李某某合同诈骗案;维护金融安全,黄小龙等人实施“套路贷”被判刑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曹云恶势力犯罪集团垄断物流运输领域强迫交易犯罪案;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成都汉邦穗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助力发展“长江经济带”,依法支持原内江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蔡阿军接受微信指令代取毒品包裹被判非法持有毒品罪案。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有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的古某某诉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某村某社土地承包经营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资中县某公司诉原内江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案;入选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的黄小龙恶势力团伙“套路贷”诈骗非法拘禁犯罪案和曹云恶势力犯罪集团垄断物流运输领域强迫交易犯罪案,入选全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的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诉内江大润发公司商标权侵权案、成都汉邦穗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