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家人马上送钱过来,不要把我送进拘留所嘛。”在医院门诊大厅内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被执行人詹某某面色紧张地对筠连县法院执行法官说。
“你这人不讲武德,跟你说了很多遍,该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得付,你偏不听,非得我们采取拘留措施。能一次付清不?”执行法官摇摇头。
“最近手头确实很紧,我让家里人先送1万元过来,剩下的1万多我一定分期给他们。”詹某某说。
“行吧,回头看看申请人愿意不愿意调解。”执行法官无可奈何地说。
近日,筠连县法院成功为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万元。
原来,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间,包工头詹某某带着闫某某、范某某、杨某某等人从事彩钢瓦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詹某某欠闫某某3人工资共计21600元。闫某某3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詹某某诉至筠连县法院,经法院调解,詹某某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但詹某某并未按期履行,于是闫某某3人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詹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詹某某多次口头承诺还款期限,但到期后均未履行义务。为保护闫某某3人合法权益,让他们早日拿到血汗钱,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詹某某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确定被执行人行踪后,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詹某某控制。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在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前,除正常的体检外还需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被执行人詹某某见法院这次动真格的了,连忙打电话让家人送钱到法院,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年关将至,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筠连县法院将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法院奉劝各被执行人“耗子尾汁”,该履行的还款义务尽快履行。(古静 朱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