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诉源治理,化解矛盾。2019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628件,同比下降2.22%,结案标的2.46亿,同比上升10.54%。
开展诉源治理。传承“枫桥经验”,推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律师调解室第三方调解力量进驻法院,助力解决涉移民信访问题60余件。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交警大队等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制度,拓宽诉调对接解决纠纷机制的渠道。龙华人民法庭发挥“两所一庭”作用,调解纠纷37件。新市人民法庭发挥彝调委作用,参与调解纠纷21件。全院收案近十年来首次呈现下降趋势,同比下降13.20%。四个人民法庭开展指导人民调解50余次。
助力脱贫攻坚。派出16名干警到大乘镇、龙华镇10余个村开展一线驻村扶贫工作,并发挥法律专业特长,助力化解山林、土地、赡养等民事纠纷40余起。人民法院能动作用,助力化解涉扶贫纠纷,如去年7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反映龙溪乡陈某、秦某夫妇四个子女不赡养老人,但老人坚持不起诉,龙华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组到富荣等地,向四个子女普法,成功地解决了老人赡养问题。针对贫困地区家庭纠纷高发现状,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家事纠纷案件219件,调撤率达到65.96%;首次发出人身保护令,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家庭和谐。
保障民企发展。在召集全县18家民营企业代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并主动到企业了解情况,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如成都智源蓝海科技有限公司诉石盘工业园区宜宾雅士德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我院分管副院长亲自指导调解,经多方协调,成都公司同意免收资金利息近40万余元,同意其中200万元延期支付,原告撤诉继续合作,有效缓建了民营企业压力。审结业主起诉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共计233件,及时化解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的矛盾,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劳动、医疗、房屋租赁买卖纠纷等涉民生案件329件,有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院长亲自开展春节慰问农民工,鼓励民工返乡创业,快立、快审涉农民工工资81案,审结标的1176.28万元。加大对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6.5万元。(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