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拘留促兑现,申请人笑开颜

来源:叙永法院 作者:赵云 陈小兰 发布时间:2020-11-27 22:45:34

 “实在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没想到你们能把这笔钱帮我收到位”,这是一位来自偏远山区的申请执行人杨某全真挚的感谢。

     被执行人金某2019年1月18日以家中建房为借口,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全借款30000元,约定的借款日期为一年。可是到期之后被执行人金某并未按期支付相应的案款,申请执行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判决之后,被执行人金某仍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某全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便向被执行人金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金某到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被执行人金某不但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还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人民法院将其限制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再次电话通知其到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被执行人金某到法院后仍然拒不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经查,其每月的微信账户内都有大额的收入记录,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经合议报批准之后,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在拘留期间,其扬言拘留也不履行义务。拘留数天后,其便大改之前的态度,通知家属将钱款全部一次性履行到位。

法官提醒:“不见棺材不掉泪”,这是很多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但敬告各位“有心人士”,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会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直至履行兑现。别抱侥幸心理,及早、趁早将应履行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面临的将是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舒程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