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没想到你们能把这笔钱帮我收到位”,这是一位来自偏远山区的申请执行人杨某全真挚的感谢。
被执行人金某2019年1月18日以家中建房为借口,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全借款30000元,约定的借款日期为一年。可是到期之后被执行人金某并未按期支付相应的案款,申请执行人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判决之后,被执行人金某仍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某全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便向被执行人金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金某到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被执行人金某不但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还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人民法院将其限制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再次电话通知其到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被执行人金某到法院后仍然拒不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经查,其每月的微信账户内都有大额的收入记录,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经合议报批准之后,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在拘留期间,其扬言拘留也不履行义务。拘留数天后,其便大改之前的态度,通知家属将钱款全部一次性履行到位。
法官提醒:“不见棺材不掉泪”,这是很多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但敬告各位“有心人士”,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会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直至履行兑现。别抱侥幸心理,及早、趁早将应履行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面临的将是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