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法院新发的《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执行工作单独考核办法》,叙州区法院于11月23日召开了执行工作目标单独考核解读及年底工作推进会,副院长杨晓东、执行局局长陈洪以及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晓东副院长结合本院执行案件情况对该办法中的考核指标一一进行解读,并就优弱势指标进行分析: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法定期限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及信访案件办结率均达满意值;但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偏低、案件平均用时偏长、执行完毕率偏低、执行到位率偏低、事项委托平均用时偏长、案拍比偏低、保全率偏少;二、执行联动工作不理想,其中“执转破”案件推动实际执结率偏低、案款认领、支付平均用时偏长;三、执行宣传力度还需加强,执行专刊期数和执行信息网信息数据上传较少;四、加分项目仍需努力,如“智慧执行”“阳光执行”系统运用尚未完全形成常态,打击拒执犯罪仍有差距。
最后,杨晓东副院长针对上述质效短板分别对各个执行团队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相关工作事项及进行业务指导,指出执行工作作为“全院工程”,涉及局外院内其它部门的工作指标如执行异议之诉、案款匹配支付等,执行局要及时汇报院党组,主动联系衔接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同时,号召大家勇于担当,全力克服“人案矛盾”困难,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争分夺秒、团结协作,坚决完成规定任务并力争在年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王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