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扬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利芬被表扬为“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通报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以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世代工程”为统揽,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人民政府等50个先进集体和徐荣彬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强调,希望获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战略机遇,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重要节点城市和成渝特大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新内江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内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