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着力案件繁简分流、刑辩全覆盖、做好庭前会议三个环节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
落实繁简分流。2020年1—10月审理刑事案件17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40件,占82.35%,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天;普通程序审理37件,平均审理天数107天,充分利用有限审判资源,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落实刑辩全覆盖。律师参与辩护案件52件,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率100%,除部分案件因在看守所巡回审理无法采用多媒体示证外,对其余140件全部采用多媒体示证。
做好庭前会议。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处理程序性问题等,准备好庭审活动,召开庭前会议5次,采用庭审实质化审理案件5件,其中证人出庭案件1件、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1件。(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