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边法院家事审判庭结合辖区多民族聚居的实际,不断探索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致力走出一条具有盐边特色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
引入家族式调解。因辖区为多民族杂居,各民族风俗各异,针对部分当事人不懂汉语或者对汉语不熟悉的情况,盐边法院家事审判庭积极探索引入既符合法理又符合少数民族风俗的调解方式,聘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彝语、苗语、傈僳族语翻译人员及少数民族 “族长”为特邀调解员,并邀请双方亲戚、长辈共同参与调解,用好本土资源化解家事纠纷。今年来,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28件。
开展疏导式解纷。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在发现家事纠纷时,法官主动预约或主动上门调解矛盾,提前走访亲属、邻居、社区等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生活现状等家庭情况,找准症结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说理诉情。诉后密切关注双方情绪变化,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缓和家庭矛盾,实现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
推行流动式审判。结合辖区内当事人外出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大、住所地不确定性等特殊情形,探索推行“流动式”审理方式,即利用一张折叠小桌子,数把小板凳,到当事人务工的区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也避免因婚姻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今年来,共通过流动法庭审理案件11件。
注重源头上预防。积极完善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动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处理,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与辖区调解组织沟通有无,做好矛盾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困难帮扶等工作,形成全覆盖纠纷预防及解决网络,为合力从源头化解纠纷奠定基础。依托遵法评理会等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人民调解先行,法院诉讼断后的模式,尽量把矛盾纠纷消解于萌芽,化解于基层。(田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