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边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对涉及留守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原则,以最迅速、便捷、有效、“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问题。近日,盐边法院家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涉及留守儿童的家事纠纷案件。
该案被告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某监狱服刑,原告又长期在外务工,从而导致原、被告的两个婚生子女处于没人看管状态,孩子由谁抚养成了难题。
得知该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干警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了解情况。从了解中得知,两个孩子大的11岁、小的9岁,目前均在上小学,平时上学时寄宿在学校,周末就回爷爷奶奶家。随后,合议庭到监狱对该案进行审理。综合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及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该案最后成功调解,确定两个孩子由被告父母抚养。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嘱咐孩子的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义务,最大限度的为两个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时刻留意关心孩子生理、心理变化,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也会联合社会各届爱心力量,为孩子们送去更多的关心关爱,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何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