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利用诉讼程序阻碍执行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涉及案件的诉讼、执行时间跨度长达6年,最终顺利将四十六万余元案款支付与申请执行人余某某。
2011年申请执行人余某某因在被执行人郑某某处学习卤制泸州名小吃椒麻鸡而相识,于同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开始同居生活。次年10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共同摆摊经营椒麻鸡生意至2014年2月。之后双方因感情破裂及分割财产多次诉至法院,期间为了能争得更多的利益,双方不停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再判断结果可能对自己不利时撤诉、重新再提起诉讼,甚至发动各自子女参与进来提起析产之诉,至此开始了长达5年的离婚、析产诉讼之路。经初步统计自2015年开始,申请执行人余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某的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保全及执行案件多达十余件。在此过程中,双方互以对方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保全,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2019年2月,经历数年诉讼,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准予申请执行人余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某离婚,被执行人郑某某支付申请执行人余某某六十余万元。同年6月,申请执行人余某某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过漫长的诉讼之后被执行人郑某某竟然非常配合地将六十余万元案款转入了人民法院账户。
但本案并未结束,而是新一轮的开始。
被执行人郑某某早已针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准备好了对策。原来被执行人郑某某在将前述案款六十余万元转入法院账户的同时先后是以自己的名义、自己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针对申请执行人余某某的共有物分割之诉、分家析产之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上述执行案件中执行到位的案款。
直至2020年10月,最终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尘埃落定。在品迭应支付给被执行人郑某某的十四余万元后,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最终顺利地将案款四十六万余元交到了申请执行人余某某的手上。
本案从案款进入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到顺利支付与申请执行人,期间跨度近一年半。这期间,申请执行人余某某数次埋怨执行法官执行不力,认为执行法官故意拖延发放案款,甚至表示执行法官的行为让其寒心。其实每一位执行法官都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将每一起案件执行完毕。但法律的天秤始终都有两端,公平不仅意味着执行干警除了要尽最大的努力实现所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尽最大的善意保障每一个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经过耐心的沟通,申请执行人余某某表示理解执行干警的不易和苦衷,同时也感谢叙永法院执行局干警能在其案件尘埃落定之后第一时间将案款支付与她,并向叙永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送上了锦旗。(班学 陈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