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傅某才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8年生育一女取名傅某,2010年6月21日登记结婚,2010年12月1日生育一子,婚后由于夫妻性格不合,傅某才经常打骂杨某,杨某不堪受虐离家出走,至今已有八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昔日夫妻对簿公堂,叙永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杨某与傅某才自愿离婚;小孩随被告傅某才生活,杨某负担两个小孩的抚养费30000元。文书生效后,杨某在外打工一直未履行义务,傅某才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立即对杨某的相关账户进行查控冻结,并联系到远在广州打工的杨某,被执行人杨某以傅某才对其态度恶劣为由拒绝履行。针对杨某的诸多不满情绪,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其讲解法律知识,逐渐打开杨某心中的郁结。执行法官告诉被执行人杨某“不要被气愤影响判断,多为孩子的未来考虑”,听了执行法官的劝说,杨某表示即刻动身回叙永履行义务。
近日,被执行人杨某带着30000元案款来到叙永法院,将案款转入法院案款专户中,并感谢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和开导。随后,按照申请人傅某才提供的账户信息,法院将案款转至申请人傅某才账户中。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