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东坡区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成功通过复查验收。
东坡区档案局局长王炜一行组成复查验收组,严格按照《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标准》对照考核检查,实地查看了电子档案扫描中心、综合档案室、实物档案室等场所,仔细查阅了《东坡法院大事记》、档案台帐等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档案室安装的《档案库房恒温恒湿控制系统》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情况,对法院档案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验收组一行听取了东坡区法院常务副院长冷晶对档案管理工作情况的详细汇报,经过综合评议,认定东坡区法院符合档案省一级标准,最终以98.2分的高分成功通过复查验收。
在反馈环节,验收组对东坡区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东坡区法院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类别合规准确,设施设备配备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程度高,走在全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前列并值得向全区推广。同时验收组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意见。
近年来,东坡区法院以创建规范化管理省级档案室为抓手,积极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档案室硬件设施建设,建成全市首个对库房温湿度和安防实现智能控制的机关档案室。下一步,东坡区法院将针对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做好整改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东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