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灭火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李克强总理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省、州、县三级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州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我县实地查看、走访调研,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级领导多次指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事关国计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事关社会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系统乃至全社会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务求精准发力,务求抓实抓细,务求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人头,防患于未然,抓出实效,确保祖国大好河山青春常驻、容颜不老,留下绿水青山,就是保全我们生存依赖的金山银山。
一、牢记为民宗旨,抓好预防处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防灭火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森林法》、《消防法》、《草原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增强防火警惕意识,提升防火专业本领和紧急处置突发火灾能力。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我们色达县法院作为政法机关,责任如山、义不容辞,理应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服从县委县府安排,动员全院力量,紧紧围绕防火灭火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抓早抓小、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抓出安全,搞好人力输送、后勤保障和司法服务。
三、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火能力。与县武警中队、消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邀请既有防火灭火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实战技能的业务骨干到我院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培训,开展防灭火模拟演练,提升干警综合实战技能,更好应对突发火灾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配合政府工作,抓好司法服务。服从政府统一指挥调度,集聚人力、物力、财力,强化资源保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锻造一支编外合格的专业消防队伍,成为县消防力量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确保我县应急处突防灭火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积极探索针对消防司法保障服务的新路子,总结新经验,清理涉及森林草原涉火案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依法支持公益诉讼,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全社会开展防灭火专项整治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建起我县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坚固屏障,用司法力量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牢记血的教训,强化科学救援。教育广大干警要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生命至上,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入思考和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刻总结凉山“3.30”等系列火灾教训,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历史上也有同样深刻的警醒随时告诫着世人:“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复哀后人也”。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要坚决守住森林草原防灭火底部防线,坚决不能再步其历史后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方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力量,采取一切积极精准防灭火措施科学救援、高效救援,忠诚担负起防灭火底部责任,永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色达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