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隆昌市法院组织学生旁听毒品案件审理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陈 静 发布时间:2020-11-03 19:10:39

青少年是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为让其更加深刻地感知毒品的危害,1029日,隆昌市人民法院邀请大北街小学100余名师生走进隆昌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近距离旁听一起涉毒案件庭审。

隆昌法院.JPG

当日1000,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被告人范某被法警带入法庭。

被告人范某在其管理、使用的房屋中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范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活动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近年来隆昌市法院审理涉毒案件情况进行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识别毒品及其危害,教育同学们要自觉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同时希望同学们能成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志愿者,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主动宣传禁毒知识,营造“全民禁毒 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陈 静)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