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资中县法院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立足法院职能,全力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巩固完善,促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资中和诚信社会体系建设。
实现信息公开共享。及时公开被执行人员信息,加强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资源共享,形成信用联合惩戒多点发力态势。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对接,通过系统自动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LED显示屏及抖音、今日头条等媒体定期公布失信人员名单。针对具有融资贷款、行政审批、行业监管、资格准入、政策优惠、财政补贴、晋级晋职、荣誉授信、特定行业管理、特殊市场交易管理等职能职责的联合信用惩戒责任单位,在其审批监管和警示惩戒等决策方面提供信用报告服务。执行指挥中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金融、税务、工商、安全监管、证券、科技等部门对接,及时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规范信息纳入及退出机制。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审核纠错机制,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准确规范。健全风险提示与救济制度,依法及时审查办理当事人异议复议。建立失信名单规范退出机制,符合退出条件的,依法及时撤销,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给相关单位,确保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单位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加快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重要信用评价指标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按月向县发展改革委推送全县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县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数据,并向各惩戒责任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确保各惩戒责任单位及时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019年以来,共有680名失信人员、45家失信企业被纳入失信系统,其中200名失信人员、10家失信企业已履行法律义务; 9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司法拘留;5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件,协助司法拘留2件。(资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