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等7人犯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王某等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2名收监于夹江看守所的被告人采取远程视频开庭,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对主犯王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他6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蒋某某、邓某某、高某某、夏某、谭某某和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诈骗金额25余万元,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借助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马边法院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刘畅 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