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庭所联动促调解,切实防范“民转刑”

来源:井研县人民法院 作者:廖若星 发布时间:2020-10-15 12:27:59

近日,井研法院竹园法庭联合马踏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感情矛盾引发的经济纠纷。

陈某与代某于2019年11月底通过微信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后便同居生活在一起。2020年8月,代某向陈某提出分手,并将陈某从家中赶出。陈某一气之下要求代某退还在恋爱同居期间向其支付的费用,二人为此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经派出所调解无果,陈某将代某诉至法院。

收到诉状后,竹园法庭干警随即向马踏派出所、马踏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对该案进行风险评估。在获悉陈某曾多次向代某进行生命威胁,甚至可能做出暴力举动的情况后,竹园法庭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承办法官首先运用“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交谈,摸清双方矛盾结点,对症下药解开双方心结,耐心引导双方理性面对感情问题。而后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联合马踏派出所干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当面进行调解,并邀请双方亲属好友参与劝导。最终,陈某与代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今年以来,面对婚姻家庭案件可能存在的“民转刑”新隐患,竹园法庭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辖区内“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廖若星)


责任编辑:向芷漫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