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某因犯开设赌场罪,2019年11月22日被叙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00元。
2020年5月19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赵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两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多次赶到赵某家里对其人身和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无银行存款、房屋、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信息。且家里有三个小孩读书,妻子在家务农,家庭条件不富裕。执行人员了解情况后,积极的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能保障家里正常生活的条件下能缴纳本案的罚金10000、违法所得1000元。被执行人赵某表示还没有找到工作希望找到工作后在缴纳。执行法官对其说明对于法院办理涉黑涉恶执行案件的高压态势,讲明“打财断血”过程中对其产生的利弊得失。此外还积极的和赵某家属及当地村社干部沟通。第三天被执行人赵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声称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缴纳10000元罚金和1000元违法所得。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借了11000元主动履行了两案。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因人施策,制定执行方案、抓实抓细执行措施,切实提升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质效。(冯楷 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