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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法院:巧用刑事和解化纠纷、促和谐

来源:丹棱县人民法院 作者:白琳 刘佳 发布时间:2020-10-11 21:10:31

“本以为这个钱拿不回来了,我都没钱付工人工资了,谢谢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能全额拿回钱真的太意外、太不容易了。”被害人杨某在领回被骗的10.9万元后,对办案法官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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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吉某为了解决自己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谎称承包了某机场土石方工程,诱骗被害人李某、杨某参与投资,双方签订协议后李某、杨某支付给吉某20万元,吉某收到钱后便再无任何工程方面的消息,李某、杨某束手无策,便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0年3月,丹棱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吉某系初犯,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一念之差犯了错误,案发后认罪悔罪并退还了被害方91000元。

为引导被告人正视错误、改正错误,充分保护被害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不懈努力,于9月17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吉某在其亲友帮助下凑齐10.9万元,于当日退还杨某,并争取到杨某的书面谅解。法院依法对吉某判处缓刑,案件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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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丹棱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努力为刑事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年均为被害方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通过刑事和解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犯罪人认错改错,实质性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白琳 刘佳)



责任编辑: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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