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法院蕨溪法庭承办法官联合蕨溪镇司法所家事调解员,顺利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并自愿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彭某梅与彭某勇系同村同姓人,两家相隔不远,双方均系再婚,于2008年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因双方产生信任危机导致感情不和,于2020年3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看在子女情分上又于2020年8月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复婚后,彭某勇对彭某梅一再猜忌,并采用过激言语伤害彭某梅及其家人,致彭某梅起诉离婚。
叙州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电话联系彭某勇,但其对法院工作极不配合,鉴于此,承办法官迅速启动了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程序,委托蕨溪镇司法所家事调解员胥清华参与案件调查和调解。家事调解员胥清华充分利用其长期扎根当地工作的优势,深入了解案情后得知,彭某勇认为其在民政局已多次办理过结婚离婚登记手续,已颜面无存,不愿再反复结婚离婚。了解该案件症结之后,家事调解员与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交心谈心、释法明理,待双方情绪逐渐稳定后,基于双方离婚决心已定,和好无望的现实情况,有 针对性的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协议离婚。
近年来,叙州区法院不断探索家事纠纷化解新路径,充分借助各方力量参与家事矛盾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