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8时39分,曹某等7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四川屏山县法院立案大厅,要求法院主持公道,讨要工资。
立案法官按照民工提供的电话联系张某(包工头),因其外债太多,但张某知法院在为农民工讨薪便关闭手机。
立案庭法官当即为7名民工立案,并设法通过张某亲友与张某再次取得联系,在法官和亲友的耐心劝说下,张某于当日15时到屏山县法院立案大厅应诉。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调解。
经调解,张某同意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曹某等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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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8时39分,曹某等7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四川屏山县法院立案大厅,要求法院主持公道,讨要工资。
立案法官按照民工提供的电话联系张某(包工头),因其外债太多,但张某知法院在为农民工讨薪便关闭手机。
立案庭法官当即为7名民工立案,并设法通过张某亲友与张某再次取得联系,在法官和亲友的耐心劝说下,张某于当日15时到屏山县法院立案大厅应诉。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调解。
经调解,张某同意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曹某等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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