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江安县人民法院入驻江安县江安镇三社区,开启了“无讼社区”创建新征程。自“无讼社区”创建以来,江安镇三社区自行调解纠纷68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纠纷17件,法院审判员参与调解3件,开展巡回审判1次,进行法律咨询26次,三社区进入法院诉讼的案件1件。矛盾纠纷大量在前期化解,法院与社区建立“三员”参与、“三步”流程、“一项考核”的“331”机制有效发挥了作用。
“三员”参与指社区的人民调解员、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法院的审判员组成社区调解团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调解团队由2名社区综治调解员,2名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充裕时间的退休干部、同时也是三社区居民的人民陪审员,1名法院审判员组成。
“三步”流程指化解纠纷分三步走:一是社区先行调解。对社区收集到的或反映至社区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员自行组织调解。二是法院“两员”调解。人民陪审员根据社区安排,随时参与案件调解;法院的审判员每周三下午定期到社区开展调解、法律咨询。三是固定调解成果。对有支付内容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进行无争议事实记载,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自行和解等方式理性解决纠纷。
“一项考核”指“万人起诉率”纳入党政目标考核,社区按照考核要求,加大纠纷前端调解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有纠纷找社区”,并向全社会积极推广形成“有纠纷找村社”的理念,做到止纠纷于未发、解纠纷于萌芽、化纠纷于诉前,真正发挥法院的“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杨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