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江安法院“331机制”推动无讼社区创建

来源: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雨晴 发布时间:2019-12-18 10:09:32

  2019年7月,江安县人民法院入驻江安县江安镇三社区,开启了“无讼社区”创建新征程。自“无讼社区”创建以来,江安镇三社区自行调解纠纷68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纠纷17件,法院审判员参与调解3件,开展巡回审判1次,进行法律咨询26次,三社区进入法院诉讼的案件1件。矛盾纠纷大量在前期化解,法院与社区建立“三员”参与、“三步”流程、“一项考核”的“331”机制有效发挥了作用。

  “三员”参与指社区的人民调解员、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法院的审判员组成社区调解团队,参与社区调解工作。调解团队由2名社区综治调解员,2名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充裕时间的退休干部、同时也是三社区居民的人民陪审员,1名法院审判员组成。

  “三步”流程指化解纠纷分三步走:一是社区先行调解。对社区收集到的或反映至社区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员自行组织调解。二是法院“两员”调解。人民陪审员根据社区安排,随时参与案件调解;法院的审判员每周三下午定期到社区开展调解、法律咨询。三是固定调解成果。对有支付内容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纠纷,进行无争议事实记载,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自行和解等方式理性解决纠纷。

  “一项考核”指“万人起诉率”纳入党政目标考核,社区按照考核要求,加大纠纷前端调解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有纠纷找社区”,并向全社会积极推广形成“有纠纷找村社”的理念,做到止纠纷于未发、解纠纷于萌芽、化纠纷于诉前,真正发挥法院的“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杨雨晴)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