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红格法庭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张某与何某共同生育了三个儿子张某1、张某2、张某3,均已抚养成年。2000年,因张某与何某年事已高,与三儿子共同协商后,约定张某随张某2共同生活,何某随张某1共同生活。此后不久,由于张某随张某2共同生活常发生矛盾,张某、何某共同随张某1生活。2019年,张某1认为自己一人供养二老不公平,且张某生活习惯差,时常与张某1发生争吵,不愿意继续与张某生活,一家人再次因赡养产生纠纷。随后,张某从张某1家中搬出。纠纷发生后,经当地村委、乡镇领导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起诉至盐边法院红格法庭。
红格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到法庭参加庭审存在困难,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到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分家后,张某因想和妻子何某一起生活,于2004年与何某共同与张某1生活。但张某1与张某生活习惯严重不同,共同生活过程中二人矛盾不断升级。而张某3家中妻子、女婿均已去世,家庭生活困难,而且长期外出务工,无法照顾老人。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后,承办法官积极做张某2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张某与张某2共同生活,张某1与张某3每月支付生活费的协议。
协议达成后,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1、张某2、张某3均表示满意,并且当场表示愿意履行。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在红格法庭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刘华 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