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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举行翻译人员聘任仪式

来源:马边法院 作者:彭洋 发布时间:2020-09-01 16:34:28

为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公平,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诉讼参与人不通晓本地通用语言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有效的翻译,使其充分实现诉讼权利。经过公告、报名、筛选等程序,马边法院决定聘任吉佧地曲、冷子文批、罗振华、吉罗拉子、曲别拉者5名同志作为本院少数民族翻译人员。

马边法院举行翻译人员聘任仪式,政治部主任李彝古主持聘任仪式,院长邹卫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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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主任李彝古对聘任人员表示祝贺和感谢,并对翻译人员提出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翻译人员应当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否则应当主动回避。二是依法如实翻译。翻译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如实进行翻译,力求准确无误,不得隐瞒、歪曲或伪造事实,如果有意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严守保密纪律。翻译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并对提供翻译活动所获知的案件情况和他人隐私,严格保密。四是严格履行辞职提前告知义务。翻译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法院的翻译需要的,需主动提出辞职要求,便于法院补充翻译人员库,以满足诉讼案件的翻译需求。

院长邹卫东强调,一是翻译工作在法院诉讼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马边是少数民族地区,为全面保障少数民族诉讼权利的实现,翻译工作不可或缺,结合马边诉讼案件的实际,在诉讼中为少数民族提供准确专业的翻译,将消除少数民族当事人在诉讼时的交流障碍,有利于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由于诉讼翻译工作中会大量的涉及法律术语,这就要求翻译工作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素养,平时更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以便在翻译过程中准确无误的翻译。

 开展翻译人员聘任工作,将确保少数民族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完整明确的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实现诉讼权利,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法院审判工作压力,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保障,并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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