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石海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在兴文县石海风景旅游区内餐馆经营者违章搭建,影响景区风貌的案件。
餐馆经营者洪某在石海风景旅游区风情一条街承包了一餐馆,为吸引顾客,招揽生意,洪某在规划区外搭建了约20平方米的亭子,附近餐馆纷纷效仿,风景区旅游开发公司制止不能,遂与石海法庭联系,希望法庭现身说法制止洪某停止私自搭建行为。
石海法庭庭长罗政闻讯后,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后,告知洪某其行为是侵害石海旅游公司的财产的侵权行为。应当立刻停止继续乱建行为,并对已经搭建完成的亭子引导开发公司进行诉讼处理。该案迅速立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洪某慑于法律威力,并认识到自己只顾一己之利损害了兴文县旅游形象的错误。经石海法庭调解,洪某表示愿意自行将已建成的亭子在限期内予以撤除,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此案中,洪某不但损失了经济,还造成了不良影响。通过此次改排除妨害案的审理,同时也教育了广大市民,共同维护美好兴文旅游形象人人有责,为兴文县全域旅游大发展尽一己之力。(罗祎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