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屏山法院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党建抓手,推进法院改革发展,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推动工作开展:1—11月办理各类案件2778件,同比下降4.14%;审结各类案件2815件,同比上升12.73%,我院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前二。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四型”党组织为目标,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每名党员受到教育和管理,形成院党组、支部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狠抓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坚持党建工作同审判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清单: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上一次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或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轮流备课讲党课、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或者廉政教育全年2次、其余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上党课或廉政教育2次,对照时间表、路线图开展党建工作。
细化标准,统一行动
为了便于管理,将五个党支部合并为三个党支部,党总支和各支部配齐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务活动有人抓;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党建工作,累计开展活动35次,确保党的生活经常化;找准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结合脱贫攻坚、挂职锻炼等,选派党员干部8名参与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中心组专题学。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扩大到全院中层干部,除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外,还有廉洁规定和警示教育等专题,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12次。
严格纪律,统一监督
政治部(督察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已对因工作失职、不遵守会风会纪或考勤制度等行为的干警进行通报11期、27人次,对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办案一线的日常监督作用,及时掌握执法办案中的司法不廉不公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建立四级接访投诉受理机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照省委巡视组县联动巡察联动第一组要求,整改问题31项。(丁如林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