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叙永县法院坚持以“理性、平和、规范、创新”精神治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全院整体工作连续进入市级考核优秀行列,荣获集体和个人荣誉国家级1项、省级28项、市级56项。
以组织领导为“根”,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和年度目标,纳入管理考核,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以落地落实为“枝”,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深化文明教育。开展“每日一歌”、重走长征路、每周一升旗仪式,举办道德讲堂15期,组织290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70余场;二是树立文明典型。推出“人物·党员”专栏,评选优秀典型个人 257人次、文明庭室15个,荣记个人三等功12人次,产生1个县级最美家庭,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三是营造文明氛围。加强“四室一堂”、文化墙等建设,打造特色法庭文化,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国学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30余人次参加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培养文明趣味;四是提供文明服务。“北极星”志愿者赴280余所中小学宣讲,受教师生20万人次,建成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巡回审判、以案说法2000余场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2万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60余件,建成县级文明示范窗口。
以服务大局为“果”,深化文明创建成效。一是服务和谐稳定。履行司法职责,高质量回应群众需求,被评为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二是服务精准扶贫。15名干警驻村,82名干警结对帮扶485户贫困户,扶贫慰问共计97000元,向136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万余株花椒苗,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被评为全省“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县级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先进集体;三是服务重点项目。积极参与涉县内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纠纷调处,妥善审理涉重大民生破产案件,被评为重点项目服务先进单位;四是服务基层治理。创新实施“一镇一法官”机制在全市法院推广,被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内容;摩尼法庭探索出一条有效的民族杂居地区解纷机制,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明叶荣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