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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中院“三举措”加强政治监督

来源:宜宾中院 作者:李玲 发布时间:2020-08-04 14:06:43

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落实在行动。近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率先设立“政治监督员”机制,并采取“一听二查三核四实”的方式,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做表率,不断夯实机关干警的思想根基,扎实有效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明确“十一条”监督职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贯彻设定“四项”监督方式。一“听”,即出席、参加所在部门召开的庭(局)务会议等部门会议,广泛收集、听取群众讨论;二“查”,即查看相关档案资料,掌握干部日常言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情况;三“核”,即核实个人事项、廉政档案,抓早抓小抓经常;四“实”,即参加政治部召开的政治督导员工作会,汇报工作,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落实政治督导员“三项”工作纪律,即: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不得干预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督察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政治部报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

(李玲)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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