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筠连县法院合并审理了两个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两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法官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案件起因:二案原告系一对夫妇,分别为廖某(夫)、黄某(妻),被告为筠连县某医院。2018年9月,原告黄某怀孕足月到被告医院待产,医院对其进行剖腹产手术。谁知,术中黄某子宫破裂,新生儿重度窒息,当晚抢救无效死亡。黄某转至宜宾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医患纠纷自此产生。
纠纷发生后,筠连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案进行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2019年8月,两原告将被告诉至筠连县法院,医患双方对簿公堂。
法官断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对事故责任、赔偿标准等各执一词,据理力争,互不想让。
医患纠纷历来都是社会矛盾激化的易发区,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边安抚原告的情绪,介绍各项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提示相关诉讼风险;一边耐心做被告医院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法官依法论据、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筠连县法院不断探索医患纠纷新机制、新措施,妥善处理了大量医患纠纷,有效化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刘俊 史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