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处长梅立新、副处长张婷熙一行到屏山法院督查指导案款和诉讼费管理工作,屏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显勇陪同检查。
屏山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专项活动自查整改情况。按照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屏山法院对案款和诉讼费管理进行全方位清理和筛查,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逐一进行整改。
就做好相关工作,梅立新处长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案款和诉讼费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全面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将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抓实。二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法院内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积极推动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三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这次整治活动采取自查自纠与督察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完善制度,确保每个阶段工作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
田华清院长表示,屏山法院将以自查整改为抓手,全面清理不规范行为,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规范。(钟敦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