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个人相结合,学习形式多样化。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庭室例会,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为干警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等相关书籍,使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利用中国法学网、法官网络学院、名师讲坛等平台,鼓励干警通过专题讲座、在线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自学和网络学习相结合,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实现全体干警全员学习,全面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宣传共识化。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推送《民法典》相关内容;由4名法治副校长分别进入碧桂园中学、永乐小学、城北幼儿园等4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结合《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校园伤害、校园霸凌、教育抚养等法律问题,向1000余名中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依托脱贫攻坚、支部结对共建,针对群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伤人等重点法条,开展宣讲活动10次;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设立咨询台、利用LDE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理论实践相结合,总结经验常态化。在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培训工作中,重点培训民法典实施后相关法律规定的变化,提升运用民法典开展调解、化解纠纷、参加审判工作能力。在法官会议上,进一步开展对《民法典》的常态化学习,对民法典实施后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提前进行研讨,将具体内容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握好民法典适用前后的法律适用衔接,同时注重总结典型案例与经验,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质量。(刘畅 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