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两级法院遵照省法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强力执行,取得了积极成效。三个月来,执结案件143件,执行到位总金额7.73亿元,切实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优化了营商环境,为本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为使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在攀枝花见实效,攀枝花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与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攀枝花中心支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和10家在攀银行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活动方案。把该项活动作为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案件专项执行领导小组。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刚视频调度5家区县法院,组织全市执行局精干力量,践行三统一管理,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深入梳理案情,做到对症下药。根据攀枝花银保监分局提供的《各机构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摸底统计表》352起案件,逐案与金融机构协调研判可执行性,恢复执行65件。对暂无财产线索的,开具律师调查令、发布悬赏公告,发挥金融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查找财产的积极效用;对有抵押物的,引导金融机构配合处置,推动以物抵债有效落实,以物抵债金额占到执行到位金额的80%;对被执行人有发展潜力的,充分体现“留得青山,赢得未来”理念,力促达成执行和解给企业纾困,终结执行33件,分期履行总金额1.28亿元。
优化执行手段,做到内外联动。做到执行系统内部联动,通过“智慧执行”APP与执行指挥中心实时连线,线上指挥、监督,线下实施,同时与被执行人释法明理;6月23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打出声势,打出效果,当日出动干警52人次、警车14趟次,查封房产2栋、土地3宗、房屋21套、车辆50辆,冻结、扣划银行存款6500万元、114.46万元,交付房屋4套。做到外部联动,与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发布《关于清收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到(逾)期贷款的联合通告》,陈明利害督促债务人及时还款,正本清源配合做好诉源治理;每月20日向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失信企业,纳入全市“红黑名单”,推送至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失信惩戒。
坚持执惩并重,做到力度不减。三个月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0人次,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12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偿还了欠款,2案达成了执行和解;拟拘留5人,鉴于疫情原因未采取拘留措施,但最终5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了部分款项;已到位标的90%需要经过财产处置程序,然目前仍有1栋商业楼、2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155套房屋、4辆车在处置程序中,处置完毕,到位标的将大幅增加;2020年7月27日与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开展百日攻坚战,将进一步带动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