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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戒毒者的感谢信

来源: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曾学琴 发布时间:2019-12-10 11:14:39

  12月6日早上,江安县人民法院夕佳山法庭意外地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信笺上写明的寄信人是一位来自资阳戒毒所德戒毒人员。翻开信件,故事还得从今年9月说起…….

  2019年9月,夕佳山法庭受理了原告伍某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承办人了解到原、被告案件涉及家庭情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因素,且王某去年因吸毒在资阳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为保障王某能够合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承办人和书记员在庭前主动联系到资阳戒毒所,并在该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相应的诉状、应诉、举证、传票等材料邮寄到王某手中,并提前确定好了开庭的具体时间。

  由于王某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于是承办人决定将法庭开进资阳戒毒所巡回审理本案。开庭前,承办人和书记员驱车近300公里到达资阳戒毒所。虽然在该所会见室临时搭建的法庭相对简易,但庭审程序未因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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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庭审正式开始,审判员和书记员迅速进入角色,各司其职。审判员在庭审中注重法理和情理相融合、教育和感化相结合,认真倾听双方的想法,并积极促成双方面对面有效沟通,让原、被告充分表达了对婚姻、家庭的想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促使原、被告吐露心声解开心结,化解夫妻积怨。

  本案虽然最终未能调解成功,但在最后陈述中,被告深刻反省自己,表示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会努力戒毒,重新做人,争取早日离开戒毒所。承办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双方提交的证据,依法认定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还有修复可能,故依法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这封感谢信就是被告王某收到判决书后亲笔书写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了一个走错路的丈夫和父亲的悔意和谢意…… 

  也许生活中有很多的不如意,我们也可能不小心做出错误的选择,但怀揣感恩之心,对生活保留一点温度,人生的下一页便会有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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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

尊敬的人民审判员和书记员:

  您们好。我是王某,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人,二〇一九年十月,在我和妻子离婚纠纷一案中,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本着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我家庭的美满完整,让我女儿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在此致以我最真诚的感谢,感谢你对我家庭的支持和帮助,让我有一个完整的家,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机会,自此以后,洗心革命,重塑人生,珍惜家庭,珍爱亲人,主动承担家庭的责任。同时也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回报家庭、社会。

  特此感谢

 

                                          戒毒人员:王某

                                         2019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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