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康定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当事人绣着“发扬马锡五审判精神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锦旗,而让人没想到的是,送来这面锦旗的人居然是案件的被告,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原告甘孜州某酒业公司起诉被告中铁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原告曾因水污染责任纠纷起诉被告,经本院和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酒业公司损失45.78万元,维持一审判决被告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恢复原告原有水源,达到原有水质标准。
2019年5月原告酒业公司认为被告向其提供的水源不合格,存在持续侵权行为,致使其停工,造成巨大损失遂向本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有新的侵权行为,不能证明被告对其存在持续侵权,亦不能证明其具体停产损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甘孜州某酒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被告认为两级法院审理彰显公平正义,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特送来锦旗向审辅干警致以由衷感谢和赞扬
鲜红的锦旗是对康定市人民法院审辅人员的认可,也是对法院阳光司法和高效审判的鞭策、康定市人民法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尼玛巴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