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将25起劳务合同纠纷在立案前委派给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共同向该院就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据了解,2017年2月,李某召集杨某等25人到其承包的富顺县东湖镇某组开挖鱼塘,并就相应的劳务报酬进行了口头约定。后杨某等人提供了相应的劳务,但李某却迟迟未给付劳务费用,双方遂产生了劳务纠纷。
纠纷发生后,因双方未能就争议达成一致,杨某等25人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劳务费。富顺法院收到诉状后,因考虑到该纠纷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人数较多,走诉讼程序时间相对较长,故将该纠纷委派给富顺县富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该院诉非衔接中心的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解,杨某等25人与李某就劳务费的给付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双方该协议内容共同向该院申请司法确认。
该批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富顺法院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运用诉非衔接机制,借助多元力量解纷的又一成功实例,既节约了司法资源,积累了调解经验,又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据悉,为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资源,富顺县法院已选聘27名专业素质较高、调解经验丰富、热爱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并创新工作模式选任4名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该院诉非衔接中心,对基层一般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纠纷接受该院委派委托进行调解。截至7月20日,该院已委派委托特邀人民调解员案件126件,调解成功率58%,基层社会矛盾前端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罗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