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檬有限公司为安岳县唯一一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2月向安岳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安岳法院于2015年3月裁定受理,2016年12月依法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草案)》,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破产重整后,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正式恢复生产。
2020年6月,安岳法院收到四川某檬有限公司称其被成都中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信息致使其经营发生困难的报告。安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富为组长的“处理四川某檬有限公司失信问题工作小组”,对该公司失信问题先后四次进行专题研究,专项督导处理该公司失信问题。
6月28日,工作小组成员会同该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共同收集、分析公司因失信带来的现实经营困难问题,并详细了解公司管理人衔接成都中院处理该公司失信问题的相关情况。随后,李忠富与成都中院执行局相关领导取得联系,告知四川某檬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成都中院应删除该公司失信信息。经成都中院执行局研究决定,于当日删除该公司失信信息,有力地维护了当地企业合法权益。
安岳法院始终不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抓办案质量,畅通立审执破各个环节,厚植蓬勃发展的土壤,为安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