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叙州区人民法院首次尝试采用“无人记录”庭审方式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这是叙州区人民法院首次尝试“无书记员”庭审实战,也是全市法院首次采用“无人记录”庭审模式审理的案件。
庭审前,承办法官充分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该案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记录。整个庭审过程无书记员出庭记录、无纸质庭审笔录,庭审记录被科技法庭录音录像所替代,实现了庭审过程完整定格。与以往人工记录相比,这种录音录像庭审记录的方式更加全面、客观、方便、快捷,能够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也能够将书记员从庭审记录中“解放”出来,为书记员把更多精力投入其他事务性工作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审判效率。
近日,叙州区法院通过积极筹备,已出台《关于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并将继续在小额诉讼案件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尝试使用“无人记录”庭审,逐步推进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传统书记员人工记录的工作。(张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