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前往米易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件,并首次采用3名法官加4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制大合议庭形式审理该案。
被告人因邻里纠纷,与邻居发生争吵,最终将骂战升级,酿造一死一伤的惨案,该案在米易县辖区内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社会关注度较高。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采取“3+4”七人制合议庭形式审理该案,并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远奎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的4位人民陪审员是从本市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选。
在庭审调查阶段中,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了审判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该起故意杀人罪案件,既是扩大司法领域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也是强化庭审中心地位,推动庭审实质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举证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术语等,确保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强化实质裁判。
庭审结束后,鉴于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李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