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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两级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通过 “省一标”认定

来源:攀枝花市法院 作者:李虹静 发布时间:2019-12-06 09:08:32

  为落实上级法院要求,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在今年内顺利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通过“省一标”认定,攀枝花市法院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档案室建设水平和档案管理水平。截止11月底,全市两级法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全部顺利通过“省一标”认定,在全省率先完成省法院工作要求。

  管理工作制度化。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档案保管与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查利用(借)阅制度》等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依、规范运行。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每周以通报形式指出各基层法院在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基层法院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定期督导。每两个月市法院档案工作组对基层法院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对照档案工作台账列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日常沟通交流,建立档案工作微信群,以方便两级法院及时沟通交流,互相帮助。加强业务培训,邀请档案部门专家到院里进行指导培训,并通过提前预检的方式指出当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硬件建设标准化。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均配备计算机、服务器、照相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复印机、打印机、防磁柜等设备。将档案室、阅卷室、办公室“三室”分开,设置防盗门、灭火器、空调机、除湿机、吸尘器、温湿度计、避光窗帘、消毒杀虫设备,达到档案库房“八防”要求。

  严格立卷规范化。十分注重案卷质量,针对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到卷内目录清晰,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案卷封面填写清楚,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科学的标准,切实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归档清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对2016年至2018年纸质、电子诉讼档案未归档的清查,查清未归档的原因,查明档案去向,明确未归档的责任人。

  服务利用效能化。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历时7个月完成了全部库藏档案数字化扫描,后期的诉讼档案均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实现电子与纸质档案一致在三个月内同步归档,并完成电子挂接。开展电子档案查阅利用,实现电子档案查阅快捷、准确,缩短了法官查阅档案的工作时限。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档案查阅利用窗口,配备扫描枪、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等设备,即方便诉讼当事人及代理人等查阅案卷材料又保证了纸质卷宗的安全管理。

  全市法院将以此次“省一标”认定为新起点,不断努力,开拓进取,服务法院工作发展需要,改进和完善档案管理手段,使全市法院档案工作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李虹静)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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