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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过户被查封,法院快调解难题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福梅 发布时间:2020-07-06 10:14:33

“法官,我们买房已经56年了,至今还没有办到房产证,房屋也被查封了,马上孩子就要读书了,没有房产证没法报名!”72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以“当日立案,快速调解,当场送达”模式快调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陈某夫妻、王某夫妻希望法官能解决他们的困扰。法官了解到姚某有移民安置房3套,都已经对外出售,但因没有办理移民安置房结算手续,没有支付剩余的5万多元结算款,无法办理房产证,后了解到姚某夫妻出售的每一套房屋均有2万元尾款没有支付。

法官遂将卖方姚某夫妻以及另一买房人(已通过法院调解)通知到场,建议由买房3夫妇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支付结算款抵扣尾款。告知对于被查封的问题,因先买房且已居住,办理了预登记,后被查封,执行法官对该情况进行了释明,可通过提执行异议并和申请人沟通后即可解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当场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快速审理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

法官提示:买卖房屋是大事,在签订合同、付款之前一定要了解该房屋的权属登记状态,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等,谨防办理不了转移登记手续,导致权益受害。(张福梅)

责任编辑:李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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