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涉及范围极广,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人民法院民事裁判的准绳。民法典的颁布,对每一个法院人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水平,做民法典的“百晓生”,培养成“全能型”的法院人。
做“全能型”法院人,须主动担当法律职责。人民法院作为法律的践行者,每名法院人都要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深研精习民法典,增强司法审判能力,提升为民护民的本领。充分开启主观能动性,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梳理民法典体系,找出关键变化,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线上”与“线下”齐学并进,发挥互联网工具“线上”学,开展网络课程针对性自学,举办教育培训、交流研讨,深入解读民法典。主动担当法律宣传者的责任,引导人民群众学习认识民法典,增强其法律意识,培养知法、懂法、找法的能力,学会运用民法典保护自身权利。
做“全能型”法院人,须审慎对待公平正义。“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号令不虚出,赏罚不滥行。”审慎是公正的先决条件,法院受理案件的多样性、复杂性,要求每一个法院人恪守职责、良知和正义,判处的案件有法可循,不枉法裁判,不损害人民利益。法官的审慎,是人民之福。只有周密而谨慎地考虑,有法可依的判决,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全能型”法院人,须学以致用法典准绳。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高空抛物砸伤人,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怎么判?对群众来说惹不起的寻衅滋事罪,究竟该如何判处?未满16周岁的孩子,偷用父母积蓄给网络主播打赏大额金钱,这钱能退吗?这些问题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相应法律依据。而法院人要做的,就是结合实际工作闻一知十,做到触类旁通、学以致用。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民法典的诞生具有里程碑意义,使制度文明达到一个新高度,也必将对以后的司法工作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法院人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运用民法典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文明稳定和谐。(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