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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 内江一被执行人主动还款29000元

来源:内江市中区法院 作者:王洪丹 发布时间:2020-06-16 18:12:12

近日,一名被执行人陈志某主动来到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履行还款29000元。

据悉,申请执行人陈大某与被执行人陈志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2015年的诉讼中达成调解,调解协议中确定由陈志某向陈大某进行赔偿,支付赔偿金35400元,但是,陈志某一直未履行。


   市中区法院执行局在受理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后,综合运用网络查控、实地调查手段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证券等各类财产进行调查,被执行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依法将陈志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同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被执行人陈志某在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惩戒后,主动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放弃部分权利,陈志某当日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陈大某支付了29000元赔偿款了结案件。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执行赔偿款,此案完满了结。


此案中,市中区法院执行局综合运用查控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生活中消费受到限制、信用受到影响,强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有利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王洪丹)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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