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合江法院凤鸣法庭将法庭搬到荔江镇蒋湾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老人已75岁高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也无收入来源,而其子女却未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人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四个子女每个月给付1000元赡养费。
庭审过程中,四被告都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用给原告,但其中两个儿子表示原告经常对其进行吵骂,导致母子关系紧张,家庭不和睦,所以未按时履行赡养义务。结合该情况,为了尽快解决纠纷,丁剑法官征求当事人意见,休庭进行调解,希望能够尽快缓和母子关系。法官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本着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希望双方能够冰释前嫌,然而由于母子关系积怨已久,双方矛盾难以调和,未能调解成功。最后,为了更好的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丁法官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判决四被告从2020年6月起每月月底前分别支付原告赡养费250元。庭审结束后,再次对原告被进行了庭后延伸教育,并敦促儿子、儿媳“百善孝为先”。
通过本次巡回审判,能够在当地形成良好的赡养风气,也让旁听群众直接生动了解审判流程,“零距离”学法,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权威性。(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