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至法院立足人民法院工作性质和特点,积极蔓延审判职能,将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公众法治意识作为法院的重要工作,多措并举强化法治宣传工作。
强化意识,提升宣传动力。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对全院宣传工作进行系统、整体部署,对宣传工作早部署、早安排,不断提升法院宣传工作水平。二是贯穿审执。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依法制裁背信行为,弘扬和谐社会风尚,让当事人在审判和执行中受到法治感染。同时与地方电视台合作拍摄执行工作系列电视专题节目《亮剑“老赖”》,获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奖。三是企业普法。通过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根据企业需求,转变司法理念,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常见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为企业提出法律建议。
勇于创新,拓宽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普法宣传,创新宣传工作方法,搭建“立体式、零距离、全方位”普法宣传平台。一是“互联网+”,畅通宣传渠道。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利用自有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社会范围内形成震慑;发布工作动态,用群众身边的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疫情期间,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助力疫情防控。今年以来,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9篇文章,阅读量达一万人次。二是构建媒体沟通桥梁,赢得人民法治网、四川法治报、四川在线等媒体对法院宣传工作的支持,加强主动投稿工作力度,尽可能争取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将法院工作推向社会。今年以来,我院工作被国家级媒体刊登报道21篇,被省级媒体刊登报道40篇,我院全省首创“零接触·云闪付”执行案款发放模式被中央政法委官媒“长安剑”刊登报道。
把握重点,强化社会宣传。一是着重宣传法院的日常工作重点和专题工作亮点,对“两会”、“巡回审判”等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提前部署谋划,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同时报道,突出宣传效果。对于不利于案件审理的采访要求,及时向媒体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解释,避免造成舆情。二是丰富普法活动,强化社会宣传。抓住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制定专题主题普法宣传方案,通过组织干警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发放资料等方式,推动全县形成“遵法、守法、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范围。通过“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吸引旁听群众200余人次,取得良好普法效果。(雷曜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