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青神法院主持召开眉山华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华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红兵及已申报债权人均到会参加。
管理人就华塑公司的债权情况、财产状况等作了详细报告。经管理人核查,华塑公司存在高额负债,但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清偿的财产,且华塑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当日,经管理人申请,本院依法裁定宣告华塑公司破产,并终结华塑公司破产程序。
该案的顺利审结,为青神法院积累了破产案件办理经验,并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该县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阮枭枭)